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。
2.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品行端正、人格健全。
3.热爱教育事业,有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,有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职业操守。
4.计算机应用熟练,普通话二乙或以上等级,语言表达能力强。
5.本科或以上学历,相关学科背景,专业基础扎实,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。
6.有承担多年教学经验者优先。
7.师德优良,身体健康,热爱民办教育,认同我校办学理念和管理制度。
8.重实际教学能力和身体素质水平,适当考虑年龄因素。
9.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。